(1)制定和执行电气设备用电安全规程,包括开启炉门电气的联销、炉壳的接地、防止触电的保护、高频设备的屏蔽、高压电的漏电防护及控制柜的保护等,以保证人和设备的安全。生产操作地应采取绝缘的劳动措施和配备防护用品。
(2)燃料炉和可控气氛炉应防爆,包括防止煤气和可控气氛回火和熄火,防止煤气和可控气氛泄露,防止可控气氛炉排气工艺操作不当引起爆炸,防止可控气氛炉和煤气炉停炉后残存在炉内可燃气氛意外被点火爆炸。为此应设立相应的控制装置。
(3)防止在高温作业下被烫伤和烧伤,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防止有害物料早报管、搬运、使用以及物料的有害反应产物对操作者的直接伤害,建立相应的操作、保管规程。
(5)防止喷砂等工序产生粉尘的直接伤害。设备应密闭和抽风除尘。
(6)减少车间的噪声,采取消声和隔声措施。
(7)防止车间火灾,车间的淬火油应有冷却油循环系统,有紧急放油措施和防火措施。对易燃物品,如氢、乙炔、丙、丁烷等的放置位置、输送管路及阀门的可靠性等都应符合要求。
(8)车间厂房应符合热加工车间的要求能防火和良好的通风和取暖条件,保持合适的温度。
(9)车间的照明要有足够的强度,有利于工人生产操作,以减少操作失误和造成事故。